2021-12-13 09:52 文章来源:
委托人 :杜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案情回顾 杜先生在山西省太原市某村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杜先生发现,有不明身份的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申请人的土地上进行建设。这样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对杜先生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杜先生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在搜集了相关证据后,圣运律师协助杜先生向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查处上述违法的事项。但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2020年1月签收了杜先生的《查处申请书》后,一直都未履行查处职责,并未对杜先生作出书面答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为,自己已经责成执法支队进行了核实调查,并未发现杜先生所反映的在建违法建设行为。于是在时隔将近3个月后,作出了答复。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公民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收到杜先生的《查处申请书》后,超过60日作出相关答复,这样的行为属于超期履行法定职责。不仅如此,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出的答复也并没有依法对杜先生提出的查处申请进行全面的答复。这样的答复行为,没有很好的维护杜先生的合法权益。因此,圣运律师协助杜先生提起了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经审理,确认了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未按期履行查处职责的行为违法,撤销了其作出的涉案答复,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