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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断水断电方式逼迫搬迁,赔偿就想了事?

2020-03-17 13:55   文章来源: 

    实践中,有些拆迁方片面追求拆迁进度,以断水、断电等方式逼迫拆迁,给拆迁户的生活带来巨大困扰。遇到这种情况,仅仅判定行为违法,给予赔偿,似乎难消拆迁户的“心头之气”。实际上,以上述方式逼迫拆迁,不仅行为违法,主要责任人员也逃不过党纪国法的制裁。

    今天,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为大家普法。

断水、断电逼迫搬迁
是法律明确禁止的

    拆迁户要明确,遭遇上述逼迁手段,一定要坚决维权,因为法律对上述逼迁手段是明确禁止的。《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均有条文明确规定,对居民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等方式逼迫搬迁,造成损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圣运律师接待的拆迁户中,福建的张女士遭遇了逼迁。张女士在福建省某村有房屋一处。2018年,镇政府在张女士房屋处张贴《公告》,要求张女士立即搬离违法建筑物并自行拆除该房屋,逾期未拆除的,将实施强拆。张女士感到不解,自己的房屋怎么成了违法建筑?同年12月,镇政府要求供电局对张女士住所进行断电销户,张女士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经过考虑,张女士找到圣运律师协助维权。圣运律师制订了详细的维权计划,以上述规范为依据,最终通过复议方式确认逼迁行为违法,并责令供电局限期恢复供电。

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
要面临责任追究

    实际上,逼迁不仅是违法拆迁行为,主要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还要面临党纪国法的制裁。
  
   《行政强制法》以及《征补条例》在规定逼迁行为违法的同时,还明确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除此之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相关规定,采取野蛮手段逼迫搬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拆迁户可以依据《征补条例》第7条规定,向有权管理的政府部门举报,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

律师寄语

    遭遇逼迁,拆迁户一定要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确属无法制止的情况下,也尽量不要暴力抵抗,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近些年来,国家逐渐重视拆迁户的权益保护,法律法规逐步健全,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也可以挽回损失。拆迁户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以获取更好的维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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