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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对农民朋友有利的最高法意见一定要收藏!

2022-04-11 17:02   文章来源: 

在我国即将进入“十四五”规划的关键时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也早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高效处理乡村建设中农民朋友关心的这些问题,也成为了农村现代化建设法律层面的侧重点。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民朋友在乡村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系列问题作出相应答复。

 

《意见》提出,要依法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督促行政机关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简单来说,进城落户的农民朋友对土地和宅基地可以放心了,失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农户,还有可能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今天,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结合进城落户农民朋友常遇到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进城落户后承包地怎么处理?

答:

行政机关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作为农户进城落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已对进城落户后承包地的处理有了安排,在第二十七条中明确,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意见中也明确了这一点,对于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人民法院可通过司法手段支持保护其按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

 

也就是说,进城落户后,咱们的承包地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取收益,如果以进城落户为由强制我们退出土地经营权是违法的。土地确权证要保存好,农民朋友可以根据需要抵押贷款。

 

进城落户后,承包地被征收有补偿吗?

答:

农民朋友依据前述规定享有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承包地被征收,也是应当有合理补偿的,目前已有不少案例可以参考。在(2019)川2022民初701号民事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当事人杨某碧虽然进城落户,但是仍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地租给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使用,有权分配土地租赁费。后承包地又被征收,其享有对土地补偿费享有分配权。

 

进城落户后农村房屋怎么处理?

答:

行政机关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等作为农户进城落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明确,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农民朋友户口迁移到城市,对农村宅基地还是享有使用权,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还是享有所有权的。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户口不在本村也可继续享受宅基地使用权。以后需要拆迁,仍然可以享受房屋的征收补偿。大家注意,不可随意翻建注意修缮防止倒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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