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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逼迫搬迁,委托圣运律师7个月获满意拆迁补偿!

2022-12-28 09:12   文章来源: 

赵先生合法建造房屋且拥有合法证件,遇到征收本应得到合理补偿。未曾料到,他却遭遇了口头通知征收、在房屋周围强制建造围障等来逼他搬迁的一系列糟心事,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更是低的离谱。在委托了圣运律师后,圣运律师在几个月内就为赵先生就争取到了满意补偿。今天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圣运律师是如何为赵先生高效维权的!

案情回顾

江苏赵先生多年前从政府处购入土地,随后在土地上合法建造房屋,合法持有与建房相关的系列证件。随后该自建房屋用于商业经营,赵先生也及时去办理了营业执照。三年前,村委会突然开始组织测量房屋,并口头告知赵先生因项目建设原因,其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拆迁公司曾依据十年前的补偿标准,与赵先生沟通了补偿相关事宜,补偿标准明显过低不合理,双方也因此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不久后,为了逼迫赵先生尽快搬走,相关人员采取了强制遮挡、围障措施,使赵先生日常生活和合法经营都无法继续,赵先生无奈之下决定委托王有银主任团队,通过法律途径获取相应合理补偿。

律师介入,点破明显违法点

代理该案后,王有银主任办案团队详细审阅了案件材料并分析了案情,发现本案存在以下几处明显不合理之处。

第一、口头通知拆迁的行为明显不合法。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意见。而本案中,村里只是口头通知赵先生要拆房子,程序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强制围挡房屋的逼迁行为明显不合法。在《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令禁止通过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的强行征收行为。为实施征收对赵先生房屋实施强制遮挡、围障的行为明显违法。

第三、按十年前的补偿标准谈补偿。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的市场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 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就土地征收补偿适用问题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不能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从此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征收补偿必须达到市场价格这一合理标准,地方不能随意偏离。十年间,周边房价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拆迁方还拿着十年前的标准与赵先生沟通补偿的行为,明显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

迅速启动程序,推进维权进程

接受了赵先生的委托后,圣运律师在24小时内迅速启动了维权程序!经过研究讨论,王有银主任制定了严密的阶段性维权策划,依据策划高效的维权行动就此展开。

依据经验,王有银主任对涉案征收项目的合法性持怀疑态度,所以办案律师依据策划分别向当地政府及其他负责规划、审批、立项的部门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案涉征收项目的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各个部门的答复果然与王有银主任所怀疑的如出一辙,无论是征地批文还是征地红线图等其他材料都不存在,征收行为没有合法的征收决定作为基础,属于未批先征的典型案例!

随后,依据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办案人员针对非法占地、建立围挡、逼迫搬迁等诸多违法点策略性地先提起了查处、复议的程序。与此同时,因担心赵先生的维权引起当地征收部门注意,为推进征收对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圣运律师及时为赵先生申请了人身及财产保护。在有效的保护其人身、财产权益的同时,办案律师也为赵先生准备了详细有效的取证攻略,一旦真的发生强拆,赵先生可依此进行有效取证,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多轮协商,达成满意补偿

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质证,违法部门明显缺乏有力证据辩驳。经过这一系列的维权举措,维权进程按照策划积极推进,关键性的涉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复议过程中直接被依法撤销,这也引起了当地征收部门的重视。征收方主动提出和当事人协商解决,专程派人来圣运律师事务所就赵先生安置补偿事宜进行协商沟通。此时,律师早已准备好的证据为赵先生增加了协商的筹码。

在多轮协商过程中,圣运律师始终从委托人的需求出发,秉持有效化解纠纷的原则,有理有据。值得一提的是,在圣运律师的协商技巧加持下,赵先生最终不仅获得了满意的补偿数额,律师委托费用也由对方一并承担,此时距离赵先生的委托才仅仅过去了几个月!

圣运律师提示大家,合法征收集体土地并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根本体现。在面对补偿低、未补先拆的情况下,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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