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研究 > 办案手记 > 正文
征地拆迁中的公安机关--你不得不重视的行政机关

2017-05-30 14:49   文章来源: 

【背景阐述】
      《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近日出台,进一步强调了公安机关的问责制度,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公安机关虽然表面上与征地拆迁并无关联,但由于其担负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在一些方面总会出现公安机关的身影,部分行政机关在进行强制拆除时会让公安民警维护现场秩序,其实对于遇到征地拆迁的百姓而言,公安机关也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其承担保护百姓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也是帮助百姓侦破案件的重要机关,本文通过对公安机关的职责进行简要介绍,希望能对百姓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如何面对有所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
【维权方式】
       由上述法律依据可以看出,公安机关有义务保护百姓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征地拆迁案件中,因为可能存在房屋被非法强拆等情况存在,圣运律师建议百姓在遇到这方面的问题时可以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寻求解决途径:
事前——递交人身财产保护申请
       百姓房屋一般遇到不法强拆可能的原因在于不能与政府达成一致的补偿方案,甚至部分房屋在遇到强拆之前会存在被不明身份人员进行威胁等情形,此时百姓可以做的是向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的《人身财产保护申请书》,讲明事实情况,防患于未然。
事中——拨打110报警电话
       在遇到强拆时,百姓若与相关机关发生正面冲突很有可能造成的后果是既没有及时制止非法事项,也对自身人身安全造成损害,圣运律师建议在遇到相应情况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寻求警察救助,并注意保留证据,以备后期维权所用。
事后——递交查处申请书
       部分百姓遇到的情况是不知道自身房屋被谁拆除,甚至不知晓何时拆除,此时百姓要做的是向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的查处,尽管百姓自己心中可能已经预料到拆除的相关部门,但因为没有相关证据,故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方可启动下一步程序。
 


上一篇:四川省江油市太平镇合江村七组土地征收依法维权进展说明
下一篇:以案说法〡内部信息、过程信息、决策信息不予公开的理由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