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研究 > 办案手记 > 正文
面对行政机关的拒不作为,你最应当牢记的三种维权方法

2017-07-17 10:07   文章来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背景阐述】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下级行政机关的违法之处,百姓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查处,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在自身职权范围内的职责,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圣运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存在部分行政机关不作为、不答复的情形,百姓在对于此种事项均表现的相对气愤,但在气愤的同时,亦应当及时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进行维权,现对维权方法进行总结归纳,希望对百姓的维权有所助益。
【方法剖析】
前期:递交相关申请注意保留证据
    向行政机关申请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到窗口当面递交材料、网络申请、递交信件申请等,建议百姓采取的方式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申请,并注意在邮寄单上表明申请的内容,其主要作用在于,在日后对于行政机关不作为进行维权时,能提供有利的证据证实百姓已经向行政机关递交申请,以防出现行政机关乱称未收到相关申请材料,造成维权不能。
中期:牢记履责期限,明确诉争案由
    针对不同的申请事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是不同的,如信息公开的15个工作日、行政复议60天,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6个月等等,不同的履职内容期限亦有不同,关于工作日和自然日亦没有相同的规定,故百姓应当对相关期限予以了解,以防出现因对时效的不知情造成维权错误的后果,建议此方面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防耽误维权时间。
后期:及时启动程序,最佳期限维权
    对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的情形,通常百姓可采取的方式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通常起算时间是自行政机关不履责到期之日的60日内,诉讼为6个月内,百姓在具有相关证据并经过履行职责的期限后可以进行复议或诉讼,具体选取何种方式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尽量缩短维权时间,避免耽搁后续程序的启动。
【律师提示】
    对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情形,百姓在除了气愤的同时要学会理性维权,上访等途径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应当学会通过法律的解决方式进行维权,维权之前切记将证据搜集完整,达到最佳的维权效果,此外,征地拆迁过程中,除面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以外,还可能出现乱作为等情形,建议百姓在维权过程中能有一套系统的解决方案及应对措施,圣运律师作为在征地拆迁方面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愿意在您维权的道路上为您保驾护航。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上一篇:以案说法〡不服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救济途径
下一篇:蔬菜大棚惨遭强拆,案件历时半年终获满意补偿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