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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战经典--北京拆迁律师代理湖南征地信息公开法院判决第一案

2014-07-15 15:28   文章来源: 王有银

    2010年7月4日,王有银律师接到当事人的感谢电话,感谢律师的帮助。

    江苏省南通市市民薛敬轩(化名)先生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在多次咨询北京拆迁律师后了解了一定的拆迁维权基本知识,出于对节省费用的考虑,薛先生还是找到了本地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其案件。

    代理初期,薛先生比较乐观,认为不仅节省了费用,律师亦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实施维权工作。薛先生首先按照在王有银律师网站上看到的维权步骤提起了《房屋拆迁裁决》违法的行政诉讼,在开庭中,薛先生及律师也充分的说明了自己的理由,并感觉良好。

    没有比较就没有发言权,胜利从来不是仅靠自我感觉来实现的,一审判决很快就下来了,接到判决的薛先生有些懵了,自己输了。

    强拆令随之而来,薛先生此时深感危急,在与本地律师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再次拨通了北京拆迁律师王有银的电话,经过王有银律师的简短分析,薛先生认识到由于先前对拆迁知识的一知半解,确实没有抓住案件重点。

    十五天的上诉期内,薛先生作出了一个大胆的举动,通过网上与律师签约。

    签约后,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当日即为薛先生起草了上诉状、并对《房屋裁决书》的先置程序拆迁许可 证提起了诉讼,并中止了裁决二审案件的审理,并对强拆令提起了复议,第一步骤完成后,王有银律师又对拆迁中涉及的发改委立项、规划局规划以及土地使用权等 法律环提起了法律诉讼和复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

    在一系列的法律阻击之下,拆迁人感觉到压力重重,深知在拆迁中“特事特办”中的法律程序经不起专业律师的推敲,且半年前王有银律师曾在当地代理拆迁案件的巨大影响早有耳闻。

    强拆被阻止了,接下来,可能面临着更多旁观这被拆迁户的意识觉醒与参与,无疑本案中的拆迁人是明智的,如其坐而被动,不如主动与被拆迁人和解,在各项法律维权尚未由有关部门定论之前,拆迁人最终选择了妥协。

    此案律师坐镇京城,仅凭精湛的专业技巧与强悍的办案风格,即达到被搬迁人的拆迁补偿预期。

    《史记 太史公自序》:“运筹帷幄之中,制胜于无形,子房计谋其事,无知名,无勇功,图难于易,为大于细。”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是律师的至高境界,好 的律师也是军师,反败为胜,决胜千里,需要的不仅是专业,而是综合实力。王有银律师所组建的国盟拆迁维权团队做到了这一点。

    不仅是本案,而是所有的案件……

注:王有银律师,近二十年法律维权执业经历,《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委员,资深征地拆迁业务律师,承诺仅为被拆迁户维权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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