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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被逼搬迁,求助圣运终获合理补偿

2021-06-28 09:05   文章来源: 

    海南三亚市某村村民李先生在某农场拥有承包地种植作物,后来,三亚市国资局将该农场土地出让给了某公司。某公司要求李先生限期腾退土地,李先生认为自己没得到合理补偿还被限期腾退土地这不合理。遂委托了圣运律师帮他维权,最终在圣运律师的帮助下,李先生拿到了满意补偿还讨回了公道。

补偿不公村民被逼搬迁,求助圣运

    李先生一家在海南三亚市某农场拥有一处承包地一直用于种植。后来,三亚市国资局(简称国资局)将该农场土地出让给了某公司。某公司告知李先生,该公司通过政府出让已经取得了某农场的土地使用权,李先生在某公司的土地证范围内占用了土地用于种植,要求李先生腾退土地。

    被要求限期腾退且开发商愿意给出的补偿很低,为此,李先生焦虑至极,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慕名委托了圣运律师,在专业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开启拆迁维权之路。

圣运律师明断违法点,急当事人所急

    通过和李先生沟通,圣运律师了解到,李先生一家自三十年前,就“带地入场”将自家承包地并入农场,一直经营使用至今,土地、房屋权属从未发生变更。国资局将土地出让给某公司时,未对李先生进行合理拆迁补偿安置,地上物也尚未拆除。

    圣运律师深知,国资局出让不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土地,这是明显违反国土资源部禁止非“净地”出让的规定。为了更好的帮助李先生讨回公道,办案律师亲自去到当地了解情况。并且及时帮助李先生申请信息公开。

    通过向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发改委等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获得宗地资料、某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拍卖公告、成交确认书、交地证明、等多项重要信息,以证明李先生是土地的合法使用人,证明国资局向某公司出让土地时未完成对李先生的拆迁补偿安置,确实存在违法点,为后续维权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

运筹帷幄!终得合理补偿 
   
    圣运律师帮助李先生提起诉讼,向法院请求确认国资局向某公司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违法,并且向某公司递送了律师沟通函表达了希望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的矛盾,解决补偿问题的意愿,多管齐下,维护李先生的权益,助其讨回公道。

    一审法院认为李先生未能提交其土地权属证明,不能证明李先生对其土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且认为其不具备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驳回其起诉。

    对此,圣运律师早有准备,帮助李先生提起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对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其使用或实际使用的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多项证据均可证明李先生作为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有权提起诉讼,三亚中院支持了李先生的上诉请求,撤销了一审法院裁定指令其继续审理。

    铁证之下,开发商主动找到李先生对补偿事宜进行了协商,最终李先生拿到了满意补偿,通调解真正化解了矛盾,撤回了起诉,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圣运律师说
 
    本案能终获合理补偿,得益于李先生坚决的维权行动,也得益于专业律师的专业操作。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户遇到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尚且存在却已经被出让给开发商重新利用,需知这种现象不具有合法性。

    原土地使用权人、原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的物权尚未消灭的情况下,此时出让土地设立新的土地使用权,势必导致地上物权错综复杂,滋生法律纠纷。对开发商而言,压低拆迁补偿无疑能够节约拿地成本,利益使然容易触发野蛮拆迁,侵害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这种复杂情况下想要解决妥善维权也并非单独一个程序能够解决,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制定具体的维权策略,各个程序相互衔接配合,助力拆迁户获取应得的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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