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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议学社第十一期:住宅土地使用权的困境与出路

2016-04-22 17:22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4月20日下午两点至四点,“企业与法”栏目公议学社第十一期活动在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第一会议室举行,并进行了多个平台的直播。主持人金仲兵先生首先介绍了本期的嘉宾和讨论的主题。参加本期讨论的嘉宾有: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王优银老师;退休工程师,曾任专职党政干部以及长期关注参与城市居民自治的柴大勇老师;散文作家,民间古城保护人士,祖宅产权研究专家华新民老师以及著名房产业务律师毕文强老师。各位嘉宾就住宅土地使用权的困境、出路问题和近期引发关注的温州2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圣运主任王有银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一律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纳入房产税试点范围,政府只征收房产税,逐步向国际接轨(土地私有);他还表示土地私有对于解决农村稳定作用也至关重要,中华民族讲究“根”文化,现行土地政策基本剥夺了离退休人员返回故土的路,很多农村越来越衰败破落,如果土地私有,离退休人员返回故乡购置一块土地建起大院,安享晚年,充实乡绅阶层,利用自己经验学识发展家乡经济,有利于农村以及国家的稳定与发展;苏式社会主义事实证明破产了,要实现中国梦,要建立中式社会主义模式,1949-1982很长时间中国社会主义就是存在土地私有,目前为止世界上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专指苏式社会主义)绝大多数也是土地私有,土地私有不等于社会主义。当然不提土地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只征收房产税,慢慢淡化土地国有使用权概念,实际也是事实上私有化的过程。
        柴大勇老师认为目前我们的房产交易是一个不完整的交易,有的购买共有财产的金额占到房屋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五,除了产权的不完整,还存在信息的不完整,70年后住宅使用权到期以后怎么办,老百姓心里没底,不可预测。他认为中国的很多改革都是一种后果倒逼式的改革,民间的问题在现有制度内解决不了,产生越来越多的矛盾,才可能引起政府的改革,而不是更多的顶层设计。他也谈到居民自治的问题,认为居民自治是一个民主、开放社会的象征,理应逐步落实和加强。
        华新民老师则在学理概念上,历史沿溯上深刻剖析现有的土地制度,她认为我们的宪法从没有提过土地国有化的问题,而只是说生产资料的国有化。住宅土地是人民的生活资料,因此不存在国有的问题,而是私有,而且从历史来看,从1949年至1982年,从来就是土地的私有制,而从1982年的宪法以后,却慢慢不知不觉的变成了土地国有制,而这一过程并没有经过任何的法律程序,因此是一种不合法治的过程。
毕文强律师则从现有的法律入手,寻找现有制度框架下下的解决办法。他认为依据《物权法》的规定,70年后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应该是要申请、续费的,但是他也认为续费应该少缴,或者借鉴香港、新加坡的经验,一次缴纳。或者借鉴美国的经验,把土地出让金改成税收。在发言中,毕律师一再强调认为,要不左不右,就问题解决问题,在现有的体制内解决问。他还说社会的问题要有社会公众的发声,社会各界凝聚共识,把社 会、政治问题法律化。是社会稳步有序的发展。
        圣运律所主任王有银作了总结性发言,他表示很感谢金仲兵先生的“企业与法”栏目选择圣运作为交流平台,很欢迎各位老师莅临交流,发表意见,希望以后能够多举办这样的活动,圣运律所很乐意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以此畅抒己见,凝聚共识,共同为法治中国的进步凝聚力量。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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