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9 10:01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 申请人 】 丁先生、周先生等7人
【代理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宋姣
【被申请人】 河北省衡水市阜城镇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丁先生、周先生等7人是河北省衡水市阜城镇某村的村民。2015年,7人的房子被阜城镇人民政府强制征收。为了核实房屋征收的合法性,丁先生等7人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咨询,并随后委托了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宋姣担任自己的代理人。圣运律师在接受了委托后,经过对案件的分析,指导该丁先生等7人向阜城镇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以书面形式公开该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政府信息。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也没有任何延期公开的答复。两位律师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指导丁先生等7人向阜城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胜诉结果】
阜城县政府在对该行政复议申请进行依法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决定:阜城镇人民政府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