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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捷报:诉安徽太和县人民政府胜诉

2016-07-03 11:18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 原  告 】 刘先生
【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 被  告 】 太和县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刘先生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某村拥有的合法住房被纳入到拆迁范围。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拆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切实维护,经多方调查、了解,刘先生找到了以专业性著称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到所咨询后,其委托了圣运律所主任
王有银及其团队主办律师担任自己的代理人。圣运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制定了办案方略,并敏锐地洞察到太和县人民政府对刘先生作出的一份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中发现了违法点,遂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胜诉结果】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3日作出判决,认为太和县人民政府对刘先生下发的通知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太和县人民政府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6月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太和县人民政府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王有银 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土地法专家,行政法实务专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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