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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拆迁系列之:寻找行政疏漏 圣运律师为被拆迁人争取权

2013-12-27 13:15   文章来源: 

前言:

中国目前仍处于转型发展时期,近年来经济增长趋势骤增,社会大环境呈现良好的发展形势,但伴随这一发展趋势而来的是一系列社会问题,不可否认,任何发展过程中必将面临部分群体的利益损失,以及有失公平公正的社会问题,城镇化进程同样如此。征地拆迁成为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一方面,土地作为农民长久以来的生存保障,一方面又是城镇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原始资本,因由此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屡见不鲜,然而圣运律师的出现,使一切有了转机。

【基本案情】

江苏省盐城市的陈女士在XX区XX街道租有一处房屋,陈女士于2013年初,从街坊邻居口中听到了小区部分房屋被拆迁的消息,但是陈女士未曾接到任何来自官方的有关拆迁征收的通知,然而2013年4月,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在没有任何手续和执法证件的情形下,将陈女士合法租赁的房屋予以拆除,陈女士事后十分不解,她在此处租房的到期期限为2016年12月,那么这房屋被拆除之后的几年,她何去何从。这些困境和暴力拆迁者给她带来了无数烦恼,经过咨询,陈女士联系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与圣运律师交流沟通之后,圣运律师愿意倾力出马,为陈女士代理案件。

【案情纷争】

陈女士在与圣运律师形成正式的代理关系后,圣运律师协助陈女士为她所陈述的事实寻找证据,陈女士找到了她于2011年租房伊始的相关证明,并且向房东要来了房屋本身的合法房产证明,据陈女士言,在签订租房合约时,房东曾经向她声明过房屋有拆迁的可能性,但由于拆迁消息仅限于口头消息,没有任何成文批示,陈女士并未过于在意。但是陈女士强调在2013年4月,也就是房屋被强拆前后,她并未得到任何书面通知。律师认为这是本案件的一个关键症结点。

然而作为实施拆迁的主体方盐城市XX街道办事处,却不承认陈女士所述,根据街道办事处所述,陈女士在2012年底关于其房屋租赁有效期限及征地拆迁相关事宜进行过咨询,并且有咨询记录,因此陈女士对于拆迁事宜应该是有心理准备的。然而律师认为此街道办事处仅仅根据一次咨询记录就认定陈女士对拆迁事实的了解并不合理,而且这不能替代任何具有法律效应的文本通知的作用。

【代理维权】

圣运律师在了解陈女士和街道办事处双方的情况后,认为案情以及证据对陈女士一方比较有利,律师协助陈女士于2013年7月,向盐城市法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法院对XX街道办事处的拆迁行政行为复议,经由盐城市法院查明案件经过,认为XX街道办事处在实施拆迁事宜方面存在行政漏洞,属于强行拆迁的违法行为。

【律师说法】

关于拆迁执行过程的纷争是征地拆迁案件中十分普遍的案件症结点,双方陈述不一致更是十分正常的现象,律师在其中的作用和功能就是分析案情,发现案件的突破口,及揪住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中最为明显和突出的疏漏,掌握有力证据,方能解决案件问题。

【温馨提示】
个案具有特殊性,请勿随意模仿,以免耽误维权时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需咨询,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010-5158 1088     添加法律公益QQ:2822381446   法律咨询邮箱:bjshengyun@163.com  更多资讯请关注新浪微博:@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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