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7 14:15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 :朱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兰州市城乡规划局
【案情简述】:
朱先生等人的自有房屋,因“607”号路建设项目面临征收,经咨询,朱先生等人了解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及相关各项法律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是委托了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希望能通过律师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核实征地拆迁行为的合法性,朱先生等人在圣运律师的帮助下向兰州市市城乡规划局申请了信息公开,被申请人兰州市城乡规划局在收到了申请之后,并未依法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面对兰州市城乡规划局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圣运律师及时向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
【胜诉结果】:
兰州市人民政府受理当事人的行政复议并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后,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兰州市城乡规划局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