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1 14:22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原告】 王先生
【代理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 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基本案情】
王先生是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某地的居民,2015年4月29日,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其合法所有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致使其损失惨重。王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咨询,并随后委托了圣运律所主任王有银及其团队主办律师担任自己的代理人。两位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于2015年7月28日帮助王先生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决确认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王先生房屋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
【胜诉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了依法审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确认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