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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捷报:确认河北省衡水市景县人民政府占地行为违法

2016-10-17 16:55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原告】河北省景县王先生、李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律师
【被告】河北省衡水市景县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王先生、宋女士一家于2005年和赵先生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并成功取得涉案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在其上加盖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景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实施景新大街东延新建和加宽改造过程,据此当事人的房屋面临征收。在当事人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景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非法强制拆除当事人的房屋,并强制占用当事人的土地进行建设。后在当事人经过考虑后决定委托律师进行维权操作,在经过考察之后王先生、宋女士委托了在征地拆迁领域极负盛名的圣运律师事务所。委托之后律师及时对强拆违法启动了诉讼程序。
【胜诉结果】
    可喜的是,本案经过开庭审理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公正的判决:确认被告景县人民政府占用原告所涉土地的行为违法,并责令景县人民政府采取补救措施。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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