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4 10:25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张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案情简述】:
张先生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大坪镇幸福村建有合法房屋。2013年8月6日,都匀经济开发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带领多名执法人员,将张先生的房屋强制拆除,房屋内的财物也全部遭到损毁。面对强大嚣张的拆迁方,张先生经过甄别最终选定了在征地拆迁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委托了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为自己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圣运律师介入后,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强拆房屋的违法之处,帮助张先生以一纸诉状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诉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胜诉结果】:
最终,经过圣运律师的不懈努力,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行政诉讼并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后,支持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