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0 17:12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乔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阜阳市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案情简述】:
乔先生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三十里铺镇陈营村陈庄拥有合法的承包地及房屋,目前这些承包地和房屋正面临征收。为核实征地的合法性,乔先生委托在征地拆迁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乔先生特向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该区域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申报材料,但是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内容却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与乔先生的申请内容严重不符。乔先生认为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未履行法定职责,特向颍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回复》违法,并责令被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新作出信息公开答复。
【胜诉结果】: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经过审理决定:责令阜阳市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乔先生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