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8 11:11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 : 周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家住济南市历城区的周先生承租他人房屋用于家具生产经营。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周先生对租赁房进行精致装修。让周先生没想到是,房子刚装修完不久,就因政府要修高铁被强拆。如今,周先生既丧失了经济来源,也没有得到任何经营性损失补偿。在万般无奈的情形下,周先生希望委托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咨询,周先生了解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律师团队主办征地拆迁及相关法律业务,并承诺只为委托人利益服务。于是周先生委托了圣运律师进行维权。为了核实相关补偿费用的发放情况,圣运律师帮助周先生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城区政府在收到申请后,却以周先生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而决定不予公开。对历城区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圣运律师及时代理周先生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圣运律师对周先生申请的相关信息是否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予以有理有据的驳斥,并且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也未提出任何证据、意见。最终,复议机关采纳律师的意见,责令历城区政府重新作出答复。
【胜诉结果】
济南市人民政府受理周先生的复议申请后,经复议,决定如下:责令被申请人历城区人民政府限期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