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7 17:07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朱女士等10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述】:
朱女士等10人系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竹屿村村民,其合法拥有的房屋被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以非法违建的理由要求被强制拆除。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朱女士遂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朱女士等10人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判决内容是确认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17日对朱女士等10人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莲花山的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晋安区人民政府不服提起上诉。
【胜诉结果】: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未提交出任何证据证明其上诉事实,法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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