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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捷报:复议胜甘肃省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12-08 18:06   文章来源: 

【委托人】:杨先生等5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甘肃省兰州市环境保护局
【案情简述】:
    杨先生等5人是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和平村的村民,均合法拥有房屋和承包的集体土地,现因榆中县和平镇和平社棚户区改造项目面临征收面临征收。因杨先生等5人在农村生活,承包地是唯一依靠生活的基本物质资料,但是征收并未给予合理的补偿。杨先生等5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杨先生等5人向兰州市环境保护局通过邮寄的方式,要求公开申请人承包的集体土地所在地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等政府文件。但被申请人在签收后,未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杨先生等5人认为被申请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胜诉结果】:
    兰州市人民政府接到复议申请后,经过审理决定如下:确认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有关公开榆中县和平镇和平村和平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后,不在法定期限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要求被申请人收到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事项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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