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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简讯:诉讼胜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大田街道办事处
2018-04-04 13:25 文章来源:
【委托人】:
吴先生
【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
临海市人民政府大田街道办事处
【案情简述】
原告吴先生系临海市大田街道某村村民,在该村合法拥有养殖场一处,是其全家的重要生活来源。然而在2017年9月7日,在被告临海市人民政府大田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下,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在未出示任何手续、未给予原告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将其辛苦经营二十多年的养殖场强制拆除,并将养殖场内饲养的73头生猪强制处理,对原告及其家庭的经济和精神均造成极大的损害。为了更好地争取自己的权益,吴先生经过咨询了解特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吴先生将被告临海市人民政府大田街道办事处诉至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请求依法确认被告于2017年9月7日强制拆除其养殖场的行为违法。
【胜案结果】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接到起诉书后,经过开庭审理,判决如下:确认被告临海市人民政府大田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9月7日强制拆除原告的养殖场的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办案点睛】
本案中,被告临海市人民政府大田街道办事处,以临海市大田街道“三拆一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对原告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而该领导小组办公室只是临时机构,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故被告的强拆行为应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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