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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拆迁系列之:经营厂房将被拆除,圣运律师曲线维权终

2013-01-08 15:41   文章来源: 

【案情简介】
    张先生是湖南省浏阳市某镇人,其在镇上拥有厂房一处,主要用来生产农用机械零部件以及中小型农机产品。看着工厂源源不断的产出产品并销往全国各地,订单纷至沓来,张先生倍感欣慰,终觉自己多年来的辛苦没有白费,自己不仅让家人过上了好生活,也给众多员工提供了长久安稳的就业机会,张先生因而颇有成就感。2011年,该镇政府为了拓宽道路、旧城改造,需要对张先生的厂房予以征收。因为这是利于地区发展的好事情,张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积极配合,在同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因补偿标准太低张先生就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孰知2011年7月2日,湖南省浏阳市该镇政府向张先生送达了一纸决定书,要求张先生在决定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拆迁完毕,并按照原先拆迁方给予张先生的补偿标准作出了对张先生损失的拆迁补偿数额。张先生看到这一决定书后极为不服,在多方寻找之下,找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王有银律师和王光辉律师,委托两位办案经验颇丰的律师为自己维权。

【办案掠影】
 

    两位律师同张先生进行沟通后,考虑到张先生经营的厂房每天都因为拆迁问题而遭受着损失这一情况,知道此案必须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于是两位律师制定了一个高效的办案方略。 

办案第一辑:发现违法,启动诉讼程序

    在同张先生进行沟通之后,两位律师凭借多年办案经验就发现这一拆迁工程存在许多“猫腻”,为了弄清楚其中的原委,以便于快速准确的出击予以维权,两位律师立即建议委托人张先生向有关部门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法定期限内,有关部门应委托人的申请公开了拆迁的部分文件,两位律师立即找到了拆迁中存在的一大违法之处:本拆迁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竟然是由拆迁方指定。这一重大的发现立即让两位律师欣喜不已,于是两位律师立刻启动了诉讼程序,希望直接走司法程序为委托人节省诉讼时间。孰知,法院对这类敏感案件竟然百般托辞不予立案,维权遇到了阻力。
 

办案第二辑:诉讼遇阻,曲线维权得胜

    维权初遇阻力并没有阻挡两位律师维权之路快速前进的脚步,两位律师针对这一情况早已做好了另一手准备,随即向湖南省浏阳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受理的案件,不到一周时间,复议决定送到了委托人及两位律师手中,浏阳市政府维持了该镇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书。在拿到这一复议决定书后,两位律师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此时的人民法院面对两位律师提交了分量极重的立案材料根本就无法再予以推辞不予立案。终于,2011年10月15日,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开庭,在庭审中,两位律师出具了自己发现的拆迁方存在的重大违法之处的证据,并向法院出具了辛辛苦苦收集到的关于与本案类似案件的最高院判例,在有理有据的证据面前,两位律师运用专业法律知识提出了相关法律依据,完整的向法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终拆迁方看到此情形明白自己再说亦是徒劳,于是在法院的建议下,拆迁方同委托人张先生进行了和解,在两位律师的帮助之下,案件到此圆满终结。


【律师说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本案中的拆迁方直接指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这样的做法明显是不符合规定的。

拆迁中被拆迁人想要得知有关拆迁信息以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类似案例都极其困难,专业拆迁律师就是弥补这些缺憾,凭借自己日积月累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广大被拆迁人服务,帮助广大被拆迁人坚定信念,坚决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个案具有特殊性,请勿随意模仿,以免耽误维权时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需咨询,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010-5158 1088     添加法律公益QQ:2822381446   法律咨询邮箱:bjshengyun@163.com  更多资讯请关注新浪微博:@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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