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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胜案:镇政府无理由强拆,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2021-04-17 20:30   文章来源: 

委托人  :赵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北京市某镇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二十余年前,赵先生等人在北京市某村有一套自建房屋,同年在村民委员会缴纳了占地规划手续费。随后,赵先生等人一直合法租赁土地,十余年前又续签了新的土地租赁合同。去年,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北京市某镇政府强制拆除了赵先生等人的房屋,导致屋内物品损坏,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赵先生等人实属无奈,只得选择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经过调查,协助赵先生等人整理了涉案的系列材料,随后针对强制拆除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就视为没有相应的证据。本案中,自赵先生等人成功立案后,镇政府就一直未提交过任何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在拆除赵先生等人涉案建筑之前,履行了立案、调查、陈述申辩权利告知等程序,更未依法下发相关法律文书并给予赵先生法定的救济期限。因此,镇政府作出的拆除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被依法确认为违法。

诉讼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北京市某镇政府作出的强拆行为违法。圣运律师将策略性地协助赵先生等人争取到合理的补偿,保障赵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及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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