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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胜案:申请公开用地预审文件遭无视,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2021-04-17 20:32   文章来源: 

委托人 :田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案情回顾

   田先生是福建省厦门市某村村民,他合法拥有的房屋因某待建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在征收过程中,田先生的合法权益并未得到保障。无奈之下,当下决定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后,协助田先生经过了协商、沟通等重要程序,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因项目重要材料的缺失,圣运律师对该征收项目的合法性存怀疑态度,因此协助田先生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公开所在征收项目的用地预审文件。随后通过快递信息田先生得知,该材料已经被签收,但实际上其并未收到任何答复。

    圣运律师认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作出答复。对不属于被申请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本案中,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田先生为某区居民,因此直接将其申请转交给分局处理,且并未告知田先生,更未保障田先生的知情权,该种行为属于履职不当。因此,圣运律师协助田先生就该行为提起了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了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期望在圣运律师的办案策划下,田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予以良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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