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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胜案:合法土地遭遇“未批先占”,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2021-05-27 10:55   文章来源: 

委托人:陈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 :铜仁市自然资源局

案情回顾

    陈先生是贵州省铜仁市市民,在2004年向铜仁市国土局购买了一块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陈先生持有铜仁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铜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复。2019年,陈先生突然得知有其他建设项目在土地上施工。自己购买的土地却莫名被他人占用,合法权益遭遇严重侵犯,陈先生选择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迅速制订了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在了解案件详情后,依据专业经验对该征收项目的合法性怀疑,认为该项目涉嫌存在未批先占的情况。因此,协助陈先生提起了政府信息公开。得到的结果果然如律师所想,该征收项目属于未批先占的违法施工工程。依照办案策划,圣运律师随即协助陈先生针对该违法施工行为提起了查处。但铜仁市自然资源局自签收后,一直未对查处申请作出答复。

    圣运律师认为,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因此,铜仁市自然资源局对陈先生的投诉或举报具有查处职责。也就是说,其接到查处申请后,应当立案查处,并将立案的情况回复投诉人或举报人。如果没有违法建设行为,也需要将该情况进行回复并说明理由。但本案中,铜仁市自然资源局在收到查处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任何答复,明显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因此,圣运律师协助陈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了被告铜仁市自然资源局不履行对案涉项目进行查处的行为违法。责令铜仁市自然资源局自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将查处结果向陈先生书面恢复。该结果为下一阶段圣运律师协助陈先生的维权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陈先生的合法权益能够尽早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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