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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胜案:随意认定申请公开信息为国家秘密,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2021-06-17 10:25   文章来源: 

委托人  :孙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案情回顾

    孙先生等人是四川省某村人,其在村里的土地由于项目建设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但在征收过程中,孙先生等人发现对该征收项目的信息并不完全知晓,深感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圣运律师凭借办案经验,对涉案征收项目的合法性明显持怀疑态度,因此先依照策划协助孙先生等人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公开村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图。随后,孙先生等人收到答复,认为土地利用现状图本身属于国家秘密范围,以此为由对涉案信息资料不予公开。

    圣运律师认为,依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判断孙先生等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应当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由相关部门予以确认是否涉密。本案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提供证据证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属于保密范围,也未证明涉案信息是否由相关部门予以定密,直接以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的行为明显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这样的情况下,圣运律师协助孙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中相关内容的行为违法。该结果奠定了孙先生等人下阶段维权进程的基础,期望圣运律师能协助孙先生等人尽快取得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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