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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胜案:房屋因棚户区改造项目遭遇拆除,圣运律师助力获赔!

2021-09-20 22:41   文章来源: 

委托人  :班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西安市某区街道办事处

案情回顾

  班女士是西安市某村村民,在村内拥有合法建造的房屋用于生活居住。后来因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班女士的房屋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去年,街道办以班女士未取得城乡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认定班女士的房屋为违章建筑,向其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三天后,街道办又向班女士作出了《执行决定书》。没过几天,街道办在没有合法依据、未给班女士合理合法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将班女士的房屋强制拆除。班女士无奈之下,当下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为了查清楚拆除事实,圣运律师先协助班女士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支持了班女士的诉讼请求,确认了拆除行为违法。由于拆除行为给班女士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在搜集了关键性证据且查询了最高法相关判例后,圣运律师做好充足准备,协助班女士再次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支持班女士的赔偿请求,并提供了详细的赔偿明细。

  圣运律师认为,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公民有权申请国家赔偿。班女士提起的强拆行为已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本案中,由于案涉村庄多年未进行宅基地审批,村民自行建房的现象也十分普遍,街道办认为班女士房屋为自建房不给补偿的意见也被不予采信。从化解争议的角度来看,班女士的赔偿申请及安置补偿问题应该被尽快解决,强拆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安置补偿也应被及时落实。针对安置补偿数额,圣运律师系统整理了相关证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西安市某区街道办事处在判决生效后向班女士等人的房屋损失进行赔偿,并支付安置补偿费用,并责令街道办向班女士等人安置相应的经济发展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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