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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胜案:以涉秘为由不予公开重要征收信息,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2022-05-12 16:29   文章来源: 

委托人  :刘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刘先生在石狮市某区有一处房屋遇到征收,由于安置补偿问题刘先生未与征收方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向市政府申请公开同村村民的安置补偿情况。但刘先生一直未得到有效答复,合法权益也一直没有得到保障。无奈之下,刘先生找到了已有十余年业内经验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通过分析案情,申请律师发现市政府曾对刘先生作出的答复与现实情况出入较大,也未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刘先生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律师的协助下,刘先生提起了复议程序。

 

在复议过程中,市政府认为刘先生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的意见,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因此没有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圣运律师认为,关于案涉答复书的合法性问题,依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政府信息,属于县级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被申请人作为县级人民政府,有权公开上述规定范围内政府信息。其次,本案涉及的虽然是集体土地征收,但对于分户补偿情况是否应予公开,刘先生作出土地征收范围内的村民,有权知道其他村民的分户补偿情况。

 

最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予以公开。综上所述,本案中市政府作出的答复,显然侵犯了刘先生的合法权益,应当被确认违法。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市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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