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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这些,敢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2017-07-04 20:00   文章来源: 

    拆迁方为了能让被拆迁人尽快签字加快拆迁效率,威逼利诱的手段层出不穷。圣运律师作为专业拆迁律师,从代理的众多拆迁案例中发现,被拆迁人居于对抗的弱势地位,因无法辨别清楚拆迁方的伎俩,不少人迷茫又迫于压力,无奈签下补偿协议,致使日后的维权陷入被动局面。
 
你该和谁签订补偿协议?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协议签订主体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征地补偿部门。
    在现实实际操作中,市县一级政府往往会委托或者指示乡镇一级政府作一些实质性的工作,从法律规定来看,乡镇一级政府只能是作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但其不是实施主体。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他们只是进行辅助性工作,不能直接作为征收补偿实施主体。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非常明确,就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圣运律师提示大家,当签订补偿协议时一定要看清楚签章是否为有权部门。
 
警惕这些逼签伎俩,不要轻易签字!
 
拆迁奖励
    这是拆迁过程中十分常见的手段,拆迁方利用搬迁奖励作为诱饵,往往奖励越高期限越短。圣运律师提示大家,不要被眼前的蝇头小利所迷惑,切勿冲动签下补偿协议,一定要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出自己房屋应当补偿的数额,以此来决定是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被拆迁人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可轻信拆迁奖励之说,根据规定应当拿到的补偿被拆迁人都有权利进行争取,任何机关部门都不能进行克扣。
 
强拆逼迁手段
    不要轻易迫于压力签字!强拆逼迁是拆迁过程中极易发生的情况,以家人的饭碗威胁,以武力施压,断水断电来逼迁……尤其遭到暴力拆迁时不少被拆迁人会听从律师建议会马上报警,圣运律师是肯定这样的做法的!但是并不是一味的报警就可以解决补偿的问题,报警只是解决阶段性的难题,当取得暂时性效果后要立即进行下一阶段的维权行动!
    当遭遇强拆逼迁时,被拆迁人一定要擦亮双眼,保持理智,拆迁方为何会采取违法手段进行逼迁,往往都是因为拆迁方征地拆迁手续不全。若征收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拆迁方的强拆一般是违法的。如果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利,拆迁方也会底气不足。被拆迁人首先应该拍照、摄像保存相关证据,立即启动法律程序,起诉其违法拆迁。
 
3、不要轻信“拆迁政策”
    为提高拆迁效率,不少拆迁方便拿政策说事来辩驳被拆迁人,地方政府所谓的拆迁政策,自然是为了其完成拆迁工作而制定的,为了行使其职权和方便其管理所用。但是,政策不等于法律,更不能违反法律,各级行政部门在征收土地或者房屋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作为,任何超越法律的界限都是违法的。
    被拆迁人当遭遇政府以“政策”来打压时,首先要保持定力,不可随意妥协,拆迁方所谓的“政策”在很多情况下并非红头文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被拆迁人通过法律途径击破政府违法点,便极可能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
 
补偿协议不完整是大忌!
 
    在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没有正规的协议,只是与由拆迁方随意的写几项如房屋面积、单价、装修损失等内容,甚至没有签订协议或只是签订了空白协议。根据实际维权的经验,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有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偿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方面,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仔细审阅所签的补偿协议对下列条款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虽然拆迁补偿协议采用空白协议和约定不明确的协议形式都是不合法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种,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
圣运律师再次强调,不知是否可签的文件宁可不签!但是不签不等于一味拖延,当拒绝签字后,一定要立即联系专业律师,以防错过维权时效被合法强拆!
 
王有银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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