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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强征土地被判违法

2014-04-29 14:28   文章来源: 

       
       
2009年7月6日唐山市开平区政府以《关于城南道征地拆迁的通告》的形式强逼包括钱东歧、关   素云、孙淑萍、井晓明、侯宝琴、侯国臣等六居民在内的105户居民搬迁。
      
99户百姓迫于强压不得已签订了补偿协议,而钱东歧等六居民在律师指导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要求当地政府出示征地等法律文件及拆迁手续,却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此次征地没有办理征地手续。
     
得到此关键法律信息后,钱东歧等居民在律师的协助上于2007年7月20日向唐山市人民政府依法提起行政复议。2009年10月26日唐山市人民政府以唐政复决[2009]6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形式确认开平区人民政府未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即征收钱东歧六居居民土地的行为违法定程序,侵犯了六居民的合法权利的行为违法。
      拆迁律师释法:
     本案代理之初,被拆迁居民因当地政府刻意隐瞒违法拆迁行为,除得   到一份《关于城南道征地拆迁的通告》,感觉到拆迁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外,没有其他有效信息。然孙子曰: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在此律师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权利,在短时间内得到地方政府在没有得到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征地通告行为违法的信息。并以此确定了维权的突破口,即向上一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开平区政府没有法定手续征收居民财产行为违法。并连续给当地省市区三级政府及主要省长、市长、区长递交律师法律建议书,建议停止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违法人员责任。
       为维权的胜利争取主动
在此拆迁律师提醒:在维权中,任何胜利都需要科学的方法和专业的技巧,一定要把握拆迁中的情报工作,力争做到知己知彼,并进一步确定维权突破口,通过打开突破口,进一步打击不法拆迁的违法点。为争取最终的胜利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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