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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战经典—征地补偿增长三倍中的法律玄机

2014-04-29 14:30   文章来源: 

       湖南常德市徐子文(化名)先生等12户农民同属一个村小组,承包的土地于2024年12月31日才到期,截至目前尚有14年经营权,2009年年初开始,当地国土资源局及村委会就以县重点工程的名义要求收回徐子文先生等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补偿每亩3万元。 徐子文先生等人认为补偿明显偏低,开始漫长的上访之路,各部门走了一圈后,非但没有解决问题,等来的却是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通知书》要求徐子文先生等限期交出土地,否则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开发商已经将施工机器开到农田周边,并试图强制占地施工,被徐子文先生等人集体阻止。 形势已经是弩拔弓张,一触即发。而徐子文先生等12户农民却一筹莫展,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大家认真研究后,选择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与赵健律师。王有银与赵健律师在当地代理过数起征地拆迁案件,战果不俗,而且正义感非常强,不被收买,承诺只为被拆迁人维权。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选择后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律师协议,王有银、赵健律师和团队中陈延军律师三人组成了维权专案小组介入此案。面对复杂的形势,专案小组研究认为,征地案件的根本就是征地批文,打就打其根本,釜底抽薪,动其根本,即可有逆转的可能。 经过快速准备,在接受代理24小时内,专案小组即代为提起了关于批准征地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立案后,专案小组又针对《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通知书》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并同时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书。 经过数番较量,专案小组得到一个结论即该县国土资源局占地行为属于超征收范围用地,即典型的少批多占形式。此时已经胜券在握,县国土资源局违法已成定局,在省政府的干预下,徐子文先生等人在补偿增长近三倍的情况下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其中律师费、差旅费一项就超额补偿了被征地农民10万元。

      律师释法:
      
在征地维权案件中,盲目的上访一般很难解决问题,因为抓不住重点与违法点,除了消耗大家的维权决心与毅志外,也很容易被以“违法上访”打击。找到最合适的专业律师,才是最佳的选择,也是补偿增长的背后玄机。
     
本案中由王有银律师组成的维权专案小组,只所以能在短短的三个月内帮助大家实现了近两年来自发维权没有实现的补偿目标,就是充分运用了王有银律师创建的征地拆迁“组合诉讼”维权理论,从不同的违法点,层层深入打击,最终逼其就范。
     
当然此案的完美解决也给一些地方政府提出一个示范,在依法治国大环境下,一定要关注民生,维稳需要一种政治智慧,在法律与地方经济冲突的情况下,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补偿,多方共赢,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也是最佳的一条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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