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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银:法律如何回应民众朴素的正义观

2017-03-28 12:25   文章来源: 

    中国有句古话,叫“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虽然在诸多层面上,似乎总是呈现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诡异状态,但人们依然相信,事物最初始的那个真理,会藏纳于人的内心深处。对于公平道义,人们最终的真实看法应该是一致的,这种略带唯心论的道义观,大有洗尽铅华呈素姿的意味。
    昨天以来,关于山东刺死辱母者迅速霸占了手机屏幕。
    母亲被讨债者当面羞辱,儿子情急之下刺死一人,这边是我对这个案子最简单的描述,当然此案之所以引起广大民众的关注以及舆论的哗然的原因在于:当一个奋起反抗,救助母亲时,我们的司法该如何回应,难道就是一个无期的冷冰冰的判决书吗?
    当地一审法院判决认为,此案并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对方没有使用武器,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尽管本案已经上诉,并且最高检已经派人核实具体案情。但是本案却显示出法律所不能覆盖的更深层次的问题,我们该如何回应民众朴素的正义观。
    很多时候,来自内心的公平正义共识,构成了现代法治的道德根基。缺乏人心支持的规则,很难获得持久的生命力,最朴素的正义感、道德观,往往是良法善治的重要心理基础。但是,这并不能推导出:朴素的正义就一定能够通向法治,有的时候,二者方向并不一致。
    面对此案,我考虑最多的便是,当至亲之人受到侵害时,自己能够以怎样的方式去保护他们,是忍受凌辱还是奋起反抗。有人说法律不应该和正义是相通的吗?正如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说:“正义有一张普洛透斯的脸,可随心所欲地呈现出极不相同的模样。当我们仔细辨认它并试图解开隐藏于其后的秘密时,往往会陷入迷惑。”
    换句话说,我们的法律在和民众朴素的正义观有裂缝时,我们应该深深的反思:现代法治精神,该如何弥合与民众朴素正义感之间的裂痕?该如何回应好心人的诉求,正视一个案件中的方方面面,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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