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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2016年3月24日上午9点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1法庭

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9点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1法庭
被告:长沙市人民政府
原告:胡新富、周正辉
案由:行政复议
对接助理:郇耀邦
出庭律师:鲁金艳(主任律师团队)
案号:(2016)湘01行初12号
胡新富、周正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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