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等2人诉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姚王镇阡岱村村民委员会、泰兴市姚王镇人民政府、泰兴市房屋征收中心协议无效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19年1月22日14:00
地点: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原告:李先生等2人
被告: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姚王镇阡岱村村民委员会、泰兴市姚王镇人民政府、泰兴市房屋征收中心
案由:协议无效
出庭律师:刘雪晶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