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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7月17日9:00 办案事由:行政赔偿

山东省廉先生诉单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717900

地点: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委托人:廉先生

被告:单县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赔偿

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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