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王女士诉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赔偿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3日14:30
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开发区人民法庭
委托人:王女士
被告: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办案律师:赵雪玲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