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廉先生诉单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7日15:00
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廉先生
被告:单县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赔偿
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