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重要公告 > 正文

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00 办案事由:约谈

陕西省郭先生和律师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00

地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郭先生

被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杨陵区政府、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案事由:约谈

办案律师:张立昌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