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重要公告 > 正文

时间:2021年6月3日09:30 办案事由:未履行征地公告职责及行政复议

浙江高先生等人诉嘉兴市人民政府、海宁市人民政府未履行征地公告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1年6月3日09:30
地点: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
委托人:高先生等人
被告:嘉兴市人民政府、海宁市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未履行征地公告职责及行政复议
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