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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6月09日09:00 办案事由:驳回行政复议决定

安徽王先生诉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1年6月09日09:00   

地点: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王先生    

被告: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市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驳回行政复议决定    

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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