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易先生诉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复议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1年6月17日15:00 地点:芦淞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易先生 被告: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案事由:行政复议 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