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某综合养殖场和律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3号法庭办案公告 时间:2021年6月18日08:30 地点: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3号法庭 委托人:淮北市某综合养殖场 被告: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庭询 办案律师:况敏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