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吉林省李先生诉辉南县人民政府国家赔偿一案开庭公告(网络)
时间:2022年06月18日09:00
地点:通化市中院
原告:李先生
被告:辉南县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办案律师:范瑞兴律师、王兰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