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重要公告 > 正文

2月26日开庭公告

1.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某厂诉钦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或征用补偿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4年2月26日08:30

地点: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钦州某厂

被告:钦州市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房屋征收或征用补偿

办案律师:刘伟涛律师、孙柯助理(王有银律师团队律师)

2.河北省王先生和律师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办案公告

 

时间:2024年2月26日15:00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

原告:王先生

办案事由:现场阅卷

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律师)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