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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胡乱拆除 最终喝下自酿之毒

2015-01-06 14:14   文章来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陶先生、陈女士在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土山路1号1幢10号拥有合法使用权房屋。2012年3月11日,瑶海区红光街道办事处(以下称“街道办”)在未与其达成补偿协议、未履行任何手续且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将该房屋拆除,室内物品尽毁,原告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面对“暴行”,面对化为瓦砾的曾经生活的家,陶先生和陈女士夫妇有些绝望,但是生活要继续,收拾心情,他们决定选择坚强。陶先生和陈女士及时委托了北京博迪律所的拆迁律师王光辉律师和北京圣运律所的拆迁律师李小乐律师代为维权。

       详情见:http://www.bjshen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7&id=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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