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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速腾断轴案诉维权行动的可行性法律分析报告

2015-02-05 11:44   文章来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随着大众速腾、甲壳虫汽车案件的火速升温,圣运维权团队受维权车主的委托,进行多种方式维权,现将各行动可行性法律分析公布如下:
 
行动一:代理车主对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提起复议申请,并根据复议具体结果决定是否起诉工信部。
一、复议或诉讼的法律、法规依据:
1、《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2、《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一、项目名称: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实施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受理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一)产品准入基本条件:
(1) 产品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有关标准、规定
(2) 产品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3)  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  申请产品准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名称、股东、法定代表人、注册商标、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等
(2) 产品情况简介
(3) 《公告》参数
(4) 《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
(5) 《车辆产品强制性检测项目方案表》
(6) 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7) 关于产品其他证明文件
(二)产品准入许可
1、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信息系统随时接受申请人在线申报产品。申请材料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接受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接通过网络邮件通知申请人;每一次受理期限为每月10日之前收到申请人上传的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表等相交材料。
2、接受受理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承担《公告》技术性审查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上报材料的标准符合性进行审查。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依法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3、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八、告知方式
工业和信息部每月发布《公告》。
 
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9.3.1 悬架系统各球关节的密封件不得有切口或裂纹,稳定杆应连接可靠,结构件不得有变形或残损。
 
二、行动可行性法律分析:在我国,车辆生产技术的改变须经过工信部的审批备案,确认合格后得以准入市场。大众速腾汽车将“多连杆独立悬架”的设计改为“创新耦合杆式悬架”的设计须向工信部提起审批申请,由工信部确认审批合格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我们认为,车辆存在耦合杆式后悬架纵臂断裂隐患,与审批机关未履行严格把关职责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北京圣运维权团队已于1月23日向工信部邮寄行政复议申请书,经多次电话催促,工信部政法司确认于29日收到复议申请书。昨日维权团队律师接到工信部工作人员电话,工作人员以口头方式准予立案。本团队会陆续增加复议申请的人数,并根据行政复议具体结果决定是否提起行政诉讼。
 
行动二:代理车主向工信部提起由一汽大众编制并向工信部备案的《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文件汇编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法律、法规依据:
1、《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编制要求
一、目的
车辆生产企业通过编制、执行《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以下简称《保证计划》),保证生产和销售的车辆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公告》批准的车辆产品、用于试验的车辆样品、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车辆上传信息中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一致,并持续符合国家政策和管理规定以及强制性标准、法规要求。
二、《保证计划》的内容
(三)产品描述
    1.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表
企业《保证计划》所覆盖车辆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表》。
    2.自制件、外购件清单
    主要是与《公告》产品参数、配置和性能等一致性要求有关的总成部件(或系统)的清单,包括总成部件的名称、型号(或图号、零件号)、生产企业名称等。
    (四)有关产品一致性的控制措施
    原材料与外购件采购过程、自制件生产过程、装配过程等过程控制文件。
    (五)有关生产和检验测量设备的控制措施
    生产和检验测量设备台帐、设备管理制度文件。
    (六)有关人员能力、资格的控制措施
    与生产一致性相关人员的能力、资格要求等控制文件。
    (七)有关检验的控制措施
    与产品生产过程相关的各类检验或检查的内容、方法、频次、偏差范围、结果分析、记录及保存的控制文件。特别是与整车出厂检验相关的控制文件。
    (八)有关《合格证》管理的措施
    《合格证》发放、出厂车辆信息上传等的控制文件。
    (九)恢复措施
    当产品在生产、销售、使用中出现与一致性相关的问题时,为恢复生产一致性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包括:原因分析、不合格品处理及追溯、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
 
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9.3.1 悬架系统各球关节的密封件不得有切口或裂纹,稳定杆应连接可靠,结构件不得有变形或残损。
 
二、行动可行性法律分析:《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工信部依法对《公告》内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车辆生产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以下简称“保证计划”)编制要求附件,编制、执行、适时调整《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并存档、备查;定期根据 《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编制要求附件,编制《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并存档、备查。在《保证计划》中,车辆检验审批过程中车辆合格依据的证明材料都将有体现。圣运维权团队申请已于今日向工信部提起其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30批)》中,由一汽大众编制并向工信部备案的《保证计划》,该《保证计划》能够帮助车主了解审批中具体依据的证据材料,并找出违法审批的证据。
 
行动三:代理车主对违规进行车辆注册的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并根据复议结果决定是否对其提起诉讼。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08]319号)。
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及《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08)等规定查验车辆,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应包括核查和比对《公告》信息、随车配发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外部彩色相片和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对符合要求的,要收存相关资料,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对未按规定列入《公告》或超过《公告》有效期出厂、或车辆技术参数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车辆技术参数和相片与《公告》不一致、或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和实际车辆不一致的产品,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违规产品取证后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08)记录具体信息,并录入机动车登记信息系统。
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9.3.1 悬架系统各球关节的密封件不得有切口或裂纹,稳定杆应连接可靠,结构件不得有变形或残损。
 
二、行动可行性法律分析:各地公安机关在进行车辆注册时,首先要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相关国家标准查验车辆,如果车辆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则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四川绵羊等地方的车主通过进行后悬架检测,得出悬架均有变形的数据,而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明确规定悬架不得有变形,因此,我们认为地方公安机关的交管部门未严格履行职责,对存在缺陷的车辆仍予以违规注册。圣运维权团队近期会积极收集车主相关材料,代理车主对车辆注册地的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望广大维权车主积极配合。
 
结语:圣运维权团队采取多管齐下的维权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多种方式推动维权行动的开展。维权需要广大车主的配合,希望车主及时关注维权群消息,将公告中的委托相关材料发至邮箱或寄送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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