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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菲三月 感恩有你 以法传情 与爱相伴!

2020-03-12 17:53   文章来源: 

    今年“三八”妇女节,是第110个国际劳动妇女节、我国第97个妇女节。圣运律师祝广大女性同胞节日快乐!

节日快乐

    大事难事,愈见担当。今年的过节方式有些不同,有奋战在抗疫第一线的女性同胞,默默坚守、无私奉献。有居家隔离、线上办公的女同胞,共克时艰,配合防疫。73岁李兰娟院士,ICU的“定海神针”,她的名字多次冲上热搜;54岁的“女少将”陈薇,逆行武汉火线攻关……彰显着中国巾帼的力量。

    对于妇女节,最好的致敬方式,就是尊重和关爱广大女性同胞。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圣运律师精心筛选了部分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广大女性的生活保驾护航!

常见的女性权益

01三八妇女节,单位是否应当放假?

如果不放假,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3条的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可见,三八妇女节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但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今年的妇女节是周日,但是如果需要女职工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呢?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如果像往年节日在工作日的情况,如果不来上班,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如果正常上班,也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02如何应对性骚扰?
 
    有研究统计显示,有很多员工是性骚扰的受害者,但在中国法院审判文书的数据库中性骚扰的案件是寥寥无几。

    无论是职场中还是在公共场合,面对性骚扰重要的是不要瞻前顾后拖泥带水,直接果断拒绝!如果可以录音录像,可以做为证据提交警方。但是,不让很多人发声的,其实是害怕对方的打击报复,这种心情非常值得理解,但如果你不愿说出来,受害的人会更多!希望各位女王们,能够再勇敢一点!

03如何应对孕期被离婚?

    很多孕期被丈夫背叛的女性不知道怀孕期间是不可以离婚的,我国《婚姻法》法律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因此,孕妇是可以离婚的,但必须由女方提出。

04如何应对家暴

    首先要树立一种意识,即家暴不再是“家丑”,据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然后要找到你所在的村或者社区,协调处理此事,制止家庭暴力。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协助调查取证,鉴定伤情。最后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

05疫情期间会被开除吗?

    最近,很多人除了担心自己感染到新冠肺炎外,可能最担心的就是在疫情期间被公司找各种理由辞退自己。那么,疫情期间,公司能否能辞退员工呢?

    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取决于解除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但不能随意而为。具体的规定及事由除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外,还包括劳动合同、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内。

    此外,根据全国及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工作通知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因此,我们建议,涉及上述情况的员工应当与公司保持不间断的联系,及时汇报身体状况及隔离情况。而公司也应当及时统计、跟进员工情况,并对有需求的员工提供必要帮助。

06就业薪酬保护

    女性在职场中有平等的就业权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以歧视,尤其是在女性怀孕、哺乳期间,不得降低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女性经期时间,不得安排女性从事高处、低温、冷水等工作,所谓的高处不得离基准面15米,所谓的低温不得低于平均气温5摄氏度,所谓的冷水就是不得低于12摄氏度的冷水。

    女性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体力过强的劳动、不得安排有损孕妇健康的活动,对于怀孕达到7个月以上的,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更不得安排夜间劳动,确保孕妇得到足够的休息。

    除此之外,还有这些法律来守护您!


《宪法》

    我国《宪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
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民法》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刑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出现有关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四十一条
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后,再次祝广大女性朋友节日快乐青春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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