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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强拆违法当事人送锦旗。“律师很优秀顶住了压力”

2020-06-29 15:46   文章来源: 

    自家有二层平顶房,之后又加盖了一层半。房子遇上拆迁,加盖的一层半被当作违建给强拆了。之后诉至法院,在圣运律师的帮助下,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政府强拆违法,责令对拆迁户采取补救措施。

    为表感谢,拆迁户为圣运律师献上锦旗。律所主任王有银评价说,“我们的律师很优秀,顶住压力,取得了这样的胜利。也感谢当事人对我们的认可。”

    这事发生在云南省福贡县鹿马登乡。和女士在村里公路边有一套二层的平顶房,之后又加盖了一层半。后来因为怒江州要建设美丽公路,房子遇上了征收。

 
 
 

    2016年,福贡县鹿马登乡政府认定和女士加盖的一层半属于违法建筑,还下了违建停工通知。之后,乡政府组织人员把和女士加盖的一层半房给强拆了。

    政府说,给和女士二层平顶房的补偿,加盖的不给。和女士认为政府强拆违法,给的房子补偿面积与实际不符,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和女士以建易地搬迁房屋名义在原有二层房屋的基础上加盖了面积为341.17平方米的房屋,乡政府认定和女士违反了福贡县政府下发的相关禁止抢建的规定,其行为属于抢建行为。加盖的面积属于违法建筑,定性准确。

    不过,法院还称,乡政府向和女士作出的强行拆除通知书未告知救济途径和期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属程序违法。一审法院判决乡政府强拆违法,驳回和女士的诉讼请求。

    和女士不服,提起上诉。她说,自己是鹿马登乡村民,依法享受国家“易地搬迁”扶贫项目政策。加建的一层半的房屋‘易地搬迁’扶贫项目的房屋,属合法建筑,而非是违建,已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和认可。

    乡政府辩称,和女士加盖的一层半属于违建,不应当进行补偿。和女士享受异地搬迁项目和抢建行为没有关系。加盖房屋时,工作组还到现场制止,还让她签承诺书。和女士主张为响应异地搬迁的政策进行加盖,理由不成立。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乡政府对和女士的房屋拆除时,送达的强行拆除通知书中未载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和期限。

    另外,在双方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政府应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政府,由市,县级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价格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但政府未实施这一程序,对和女士一至二层房屋进行了强拆。

    法院终审判决确认乡政府强拆违法,责令对和女士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至此,该案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二审宣判后,当地政府积极与和女士沟通协调补救措施。负责该案的圣运律师收到感谢的锦旗,期待该案有个圆满的解决。

    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评价此案称,该案的拆迁项目,怒江美丽公路属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这类工程项目最直接的执行者就是政府。在征地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的情况下,政府也承担了巨大的工作压力,但无论如何,必须依法行政。

    “我们圣运律师很优秀,顶住了压力,二审取得了这样的胜利,当事人对我们很认可。希望接下来一切顺利,当事人能够真正满意最终的结果。”王有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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