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新闻 > 律所动态 > 正文
镇人民政府强拆房屋,一审、二审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2020-06-29 15:50   文章来源: 

    小城镇环境整治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然而家住浙江省兰溪市的黄先生(化名)却怎么也没有想到,整治规划、征收土地时,自己一家人居住了多年的房屋,在补偿没有谈拢的情况下,被一伙不明身份人员突然闯入强制拆除……

    此前,黄先生与所在村干部会同镇政府虽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就拆迁安置补偿还未达成一致协议。在这样的情况下,2017年12月20日,黄先生的房屋遭遇了强制拆除。黄先生深感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严重侵犯,因此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房子被拆了,先找出是谁拆了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开展了相关的系列程序。

    根据以往经验,结合黄先生的自述,就案件情况展开调查。律师同时推进了这样两件事情:

1、申请信息公开

 
    主要是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开征地批文、安置补偿方案等文件,目的是对征地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2、就强拆行为向公关机关申请查处

 
    查处的目的是为了获知强拆主体。只有明确了强拆主体,圣运律师才能指导黄先生提起相应诉讼,进入维权的下一个阶段。

    通过以上程序,圣运律师确认了此次的强拆部门正是当地镇人民政府。


提起诉讼程序,确认拆除违法!

    在通过法律途径获取到有利证据的基础上,圣运律师指导黄先生开始主动出击——确认此次强拆违法。

    圣运律师认为,黄先生的涉案房屋是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镇政府为美化城镇及乡村环境,对镇辖区镇街、乡村开展环境整治,本身确实是一项利民、惠民的举措。在环境整治过程中,镇人民政府结合地理环境、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决定对辖区相关道路进行改造建设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但整治过程应当依法律规定进行,在拆除黄先生房屋前,并没有相关部门作出过相应的拆除规定。

    根据拆除现场的视频、图片案件证据资料,可以看出镇人民政府的多名工作人员在现场并对黄先生的家属进行劝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法律规定,镇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应当被视为违法。

    一审法院在查明案情后,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了镇人民政府强拆黄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镇人民政府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镇人民政府的上诉请求。

    确认拆除违法是获取合理赔偿的重要依据,接下来圣运律师还将依据团队律师丰富的办案经验、突出的专业能力,继续维权之路。

 


 


上一篇:商铺被强拆了,圣运律师帮我打赢了官司!
下一篇: “回顾党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圣运律所积极开展纪念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