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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不如钉子户 洲头咀原拆迁户索补偿

2014-06-25 10:41   文章来源: 

    今年年底前要开通的洲头咀隧道工程目前仍有近48户居民未签拆迁协议。昨天,适逢广州市建委月度接访日,十几名在过去几年里已签订拆迁合同的代表集体上访。他们不满最近完成拆迁的住户获搬拆迁地附近的电梯房,而他们当年拿到的只是每平方米7500元的货币补偿或者只是安置了楼梯房。对此,市建委主任侯永铨表示,不可能拿现阶段的情况去套用以前的情况,建委将仔细研究拆迁户的诉求,如果诉求符合政策能补偿的范围将补偿,但如果政策没有相应规定,拆迁户只能去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我们当年是最早签协议支持市政工程建设的,怎么反而得到的待遇还不如钉子户?”昨天上午,十几名洲头咀隧道工程拆迁户代表到市建委接访现场,自称遭遇拆迁补偿不公平的问题。他们反映,近一年来才签订拆迁协议的拆迁户获得安置同地区的电梯房,这些电梯房所在小区的环境也不错。而他们在2009年之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由于当年的安置房地段差、间隔不好,所以他们当时只选择拿每平方7500元的补偿款。“我20多平方米的房子,安置补偿了40多平方米,虽然看起来好像受益了,但我的房子是20年楼龄的老楼梯房,采光又差。跟我房子差不多面积的邻居也补了40多平方米,人家分的是电梯房,楼龄也补偿,比我的好多了。”一名拆迁户说。

  拆迁户代表提出,当年拆迁方曾许诺即使早签协议,万一后面的补偿有提升,他们能拿到提升的补偿费。所以,他们希望拆迁方能履行承诺。不过广州市建委现场并未回应是否有过类似承诺。

    市道扩办负责人解释,整个洲头咀隧道工程拆迁拖了9年。2005年是按广州市最高标准开出的补偿价,每平方4500元。当时的价钱能在市场上买到二手房,所以有1/3的拆迁户签了约。2009年再次启动拆迁时,调高了补偿标准到7500元,也对2005年拆迁的一批补偿了货币差。这个价钱当时同样能在市场上买到二手房,所以也有1/3的拆迁户签了约。但近几年,随着政府政策的变化,后面签约的多数是以房屋补偿为主。由于拆迁户都是签订了拆迁协议再拿款搬走,希望拆迁户能够尊重协议内容。

  市建委主任侯永铨表示,随着条件的变化,市政工程的拆迁补偿目前尽可能以安置房为主。安置房为尽可能利用“三旧”改造的地块,所以都盖成了电梯楼。但随着物价的上涨,土地的升值,拆迁补偿的标准也必然越来越高,不可能拿现阶段的情况去套用以前的情况。“我们回去会专门分析研究你们的诉求是否符合政策。如果符合政策,该补的就补。如果你们认为最后的处理还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也可以去走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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